显微镜下的大明之金华丝绢案始末

来源:掌阅小说

状态:已完结

作者:马伯庸

主角:帅嘉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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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,砖料银是公共设施修葺费用,等等。

这个太平府方案,即是将田赋税额转嫁到役银上去。这就能体现出一条鞭法的好处了,赋、役皆能折算成银子,互相合并转移非常方便。

唯一的问题是,它换汤不换药,怎么腾挪,五县都是吃亏。因为他们本来一分钱都不用出,现在却要替歙县补5000多两银子到均平银里去。

这个方案报到兵备副使冯叔吉那里,被驳回了。

冲抵均平银这个方式没问题,但吃相实在太难看了。一共6145两的丝绢赋税,转嫁了5260两到五县头上,等于歙县只负担14%,其他县86%,这很明显是拿总税去除县数,平均而得。

问题是,歙县的经济体量占了徽州府的一半,不可能这么简单地平均了事。你们偏帮歙县也可以,但是不要做得这么明显啊。

冯叔吉大笔一挥,推出了一个折中方案:把5260两改成了3300两。这样一来,总计6145两银子的丝绢税,歙县和其他五县分别负担46%和54%,大致符合各自的经济比重。(具体的计算方式很复杂,因为均平之后诸县或多银或少银,彼此冲抵折算,这里不赘述。)

这个方案是典型的和稀泥思路:它把黄册与《大明会典》抛在一边,也不去计较丝绢税的来历——历史问题,宜粗不宜细。总之现在大家各退一步,各自吃了小亏,这事就算完了,别闹了。

这时候,已然到了万历四年的年根。过年期间,诸事停滞。等过完万历五年(1577年)的正月,地方才把这个方案上报给户部,请尚书殷正茂酌定。

对于冯叔吉的这个方案,殷正茂十分赞同,连批了三句话:“其名尤正,其言尤顺,其事尤易。”满意之情,溢于言表。他把这个方案上报到北京,于四月五日上奏天子,很快得到了皇帝的批准,下发圣旨。

其时万历帝还未亲政,这基本可以视为是首辅的意见。

圣旨下发户部,户部再往下发,一级一级传到徽州府,时间正是六月初七。考虑到南北二京的往返距离,再加上内阁以及各级官府的处理批阅,这份文书的流转算是极其罕见地高效。

对这份圣旨,六县的反应截然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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