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销内幕揭秘

来源:网络

状态:连载中

作者:余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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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广西旅游局人士介绍,一些已被取消组团旅游资格的旅行社,如今仍在使用过期旧证的复印件,到处招摇撞骗。还有一些外地旅行社,也到南宁、柳州等地设立办事处,从事组团旅游经营。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,这些未经特别批准的跨地区经营均属非法。而且这些从事非法经营的旅行社一般不敢大张旗鼓地做宣传,他们大多是通过类似“传销”的形式介绍游人参加,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进行非法经营。这些组织者大多是抱着“能捞就捞”的心态,收了钱后随便应付一下就散伙,服务质量大打折扣。

“征婚”寻找“下线”

湖南妹子曾新春、李建香在梅州搞传销,觉得“钓鱼”不如撒网快。于是便想出了“征婚”奇招。她俩在某杂志刊登一则“征婚”广告,很快就和大龄青年谭某建立了联系,并把他从汕头骗到梅州,动员他参加传销组织。谭某不答应。

一计不成又生一计:李建香以谈恋爱为名,将谭某引进租住的房间,然后动手动脚……曾新春等人随后赶到,以谭“非礼”为由将其绑住,并将谭身上的现金、手机等财物洗劫一空。逃出来之后,谭某越想越窝囊,便报了案。日前,曾新春、李建香被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和3年零6个月。

网上传销成“时尚”

披上“电子商务”的外衣,编织一个“网上致富”的美丽谎言,让你相信只需轻点鼠标就可坐收千万元,传销骗子利用因特网大肆敛财。

上海金翰电子商贸有限公司(www.36940.com)和上海东驰航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(www.54128.com)都自称“商务网站”,他们在网上出售一种标价680元、实际价值却不到百元的金箔画。花680元就可成为网站“注册会员”,并享受每周一次、总计16次的网上猜奖机会;如果你特别幸运,M次全部猜中,可获奖金1280元。

“注册会员”通过两种途径发展各自的”“下线”:

一是推荐新会员“友情参与”。引荐一歌人,即可获得30元奖赏;

二是开设加盟店,按零售价45%,即2.25万元一次性购买5万元商品,并缴纳2万元的“特许权利金”,即可申请成为加盟店。加盟店每吸引一名会员加盟,可获奖金70元;发展一家下属加盟店,则可获2000元,并从“下线”的销售额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奖金。

为了巧妙地伪装自己,他们还借“电子商务”之名大造声势,在一些新闻媒体上频频刊登广告,宣称自己的网站“符合电子商务发展潮流”,甚至还请出了所谓的“法律顾问”,在网上公开发表言论,证明网站从事的是“合法的电子商务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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