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熨帖的话,竟然是出自这个总是对他冷言冷语的小妮子的嘴,林正宁越发的觉得她不对劲了。
她到底在预谋什么?
“你猪都杀完了,有没有称称,咱们能分到多少斤?”
林正宁没有任何隐瞒:“六十斤猪肉,十斤排骨。”
“那么多?”江黎立即拿起本子记了下来,“那咱们留十斤猪肉两斤排骨自己吃,剩下的都拿去县城卖了怎么样?”
“行。”
江黎好笑:“你怎么不管我说什么都说行,这些肉和排骨,你够吃吗?”
“够吃。”
他本来吃饭吃肉和菜就少,吃粮食多。
结婚都一年多了,江黎还是没发现他这个习惯。
“那明天咱们就去县城,把这些都卖了。不过从咱们村去县城,要三十多公里路,咱们骑车去会很累,你能行吗?”
反正她一个人骑车去是肯定不行的,必然得靠林正宁,她就怕累着林正宁。
林正宁却是不以为然:“我经常骑车去县城,能行。”
那就好。
解决了交通问题和货源问题,剩下的就是去县城摸底了。
上一世她跟着刘言,先是去了县城,又进了城,也做了不少小生意和买卖,而且那个时候刘言好吃懒做,基本上活儿都是她干的,让她积累了不少经验。
现在,她只需要进一趟县城,确定一下如今县城的买卖和市场就行了。
第一次试水,她也不指望就能立刻发大财。
翌日一早,江黎不再睡懒觉,而是随着公鸡打鸣的声音早早起来,进厨房就开始收拾锅灶做早饭。
刚和林正宁结婚的时候,她的确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生惯养的姑娘,那是她活着的母亲对她的优待。
可自从跟了刘言,一日三餐基本都是由她来操办。
对渣男,她能伺候的服服帖帖。
对疼宠她的真正的丈夫,她又怎么能委屈了他?
所以,当林正宁听到外面的噼啪声,被吵醒坐起身来的时候,江黎都已经忙活的差不多了。
他下床来到外间,就见桌子上摆好了早餐。
一盆猪肉饼,一盘大葱炒鸡蛋,还有两碗豆花,和家里头一直腌着的辣萝卜条,再配上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