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规定,在大祭祀日、致齐日、朔日、望日、上弦日、下弦日、断屠日月、二十四节气、假日以及下雨未晴的日子,不得执行死刑。
而到了明代,规定又发生了变化:每月的初一、初八、十四、十五、十八、二十三、二十四、二十八、二十九、三十,加上二十四节气日、雨未霁、天未晴及大祭享日和闰月的全月,都不得执行死刑。
也就是说,这一年里可以行刑的日子少之又少。
但这还没完。
有了具体的行刑日期后,还得看”时辰”。
时辰一般有两个:若是白天行刑,必须等到午时,也就是现在的 11 点到 13 点。
若是趁夜悄悄行刑,也必须等到天明的那一刻。
这在各代已是通例。
毕竟对于封建迷信的古人来说,”杀人”是一件会带来冲天怨气的事情。
夜晚杀人,容易招惹冤魂。
清初朱素臣所著的《未央天》,就写了这么个故事:一个名叫米新图的明朝书生被屈打成招,判死罪,定下来的行刑日子是十一月十七日,时辰是寅时三刻(即凌晨 3:45 分),因此监斩官必须等到天亮才能行刑。
然而,米新图冤情感动了上天。
这天的太阳却一直没出来,天一直不亮。
直到打过九更(中午 11 点至 13 点),朝廷派来复查此案的官员赶到,救了米新图的性命。
虽说这个故事有很大虚构成分,但也体现了古代对行刑时间的严格要求。
除了严格的行刑时间,还有特定的斩首地点。
作为一个平头百姓的你,就别想着跟王公大臣一样,在午门外被秘密处斩了。
毕竟”家丑不可外扬”。
对于普通囚犯,被砍头的地方非常固定。
就是人气旺的街市。
只有引起足够多的关注度,才能让”斩首”的警示作用发挥到最大。
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处斩地点,就是清朝的”菜市口”。
加载中…一张清朝时菜市口的明信片那么,在偌大个菜市口,何处才是你的”掉头之处”呢?
这个由刽子手做决定。
一般情况下,刽子手会择一个人流量大的店铺,在其大门口执行斩首。
可这对于店铺来说,显然是个晦气事儿,谁也不想被影响财路。